通许县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简章
2016-08-0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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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许县2016年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招聘简章
根据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及省卫生计生委等七部门《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的要求,结合我县公立医疗机构空编空岗情况,经县委、县政府同意,2016年计划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87名和特岗全科医生2名到县、乡两级公立医疗机构工作。特制订如下简章:
一、招考范围、对象
凡符合本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历等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
计划招聘人数89人(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87名和特岗全科医生2名),招聘岗位详见《2016年通许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计划表》(附件)。
三、报考的资格条件
(一)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
应届和往届毕业的具有医学院校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特岗全科医生
在县级公立医院设置全科医生特设岗位,专门用于聘用派驻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全科医生。具体要求如下:
1.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且执业范围注册为临床类别全科医学专业或中医类别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务人员。
2.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经过省级卫生计生部门(含中医管理部门,下同)认可的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转岗培训或者岗位培训并考核合格的医务人员。
3.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从事临床医疗工作3年以上(含3年),能够胜任全科医师岗位的医务人员。一般应具有二级以上医院工作经历。
(三)下列人员不列入招聘范围
1.河南省范围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编在岗人员不列入特岗全科医生招聘范围。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16年8月8日至16日。
每天上午8:30-12:00 下午15:00—18:30。
(二)报名地点:
通许县卫计委(原卫生局)2楼东人事股(通许县解放路北段联通公司对面)。
(三)报名办法: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报考者须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者应填写《2016年通许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一式2份。
4.报考特岗全科医生填写《2016年通许县特岗全科医生报名表》一式2份。
5.每个报考者只能报一个岗位。
6.报考者应于2016年8月23日至24日本人持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考试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一)笔试
1.具体考试由通许县人社局和卫计委共同负责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专业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3.笔试成绩:在县政府、人社局、卫计委、中心医院、妇幼保健院、12家乡镇卫生院大门口张榜公布,面试时间地点一并公布。
(二)面试
面试由人社局和卫计委组织实施,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专业和岗位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报考岗位人数达不到1:3的,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笔试成绩×60% + 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总成绩出来后在县政府、人社局、卫计委、中心医院、妇幼保健院、12家乡镇卫生院大门口张榜公布,体检时间和地点一并公布。
六、体检和考核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县政府、人社局、卫计委、中心医院、妇幼保健院、12家乡镇卫生院大门口张榜公布。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七、公示与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特岗全科医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4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助费用,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在医师注册和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限制,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八、纪律与监督
严格招聘纪律,按照人事考试的有关规定,对违反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有关规定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体检和考核资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各界的广泛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透明。
本简章由通许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371—24492065
附件:
2016通许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和特岗全科医生岗位设置表
通许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通许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6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