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 和计算机化考试的通知
各县区卫计委、市直及驻汴医疗卫生单位:
2017年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和计算机化考试将于8月26日、27日开始。为了加强考风考纪管理,顺利完成今年的考试,根据国家医考中心和省卫生计生委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地点及时间
(一)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综合笔试
考场:开封市技师学院2号楼、3号楼、4号楼。
考试地点:开封市五大街与职教路交叉口。
1.临床执业医师、中医执业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
考试时间:8月26日
上午 9:00—11:30 一单元
下午 14:00—16:30 二单元
8月27日
上午 9:00—11:30 三单元
下午 14:00—16:30 四单元
2.临床执业医师儿科专业加试
考试时间:8月26日
下午 17:00—17:30
3.临床执业助理医师、中医执业助理医师、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
考试时间:8月26日
上午 9:00—11:30 一单元
下午 14:00—16:30 二单元
(二)国家医师资格考试计算机化考试
考场:开封市技师学院5号楼
考试地点:开封市五大街与职教路交叉口
1.口腔执业助理医师
考试时间:8月26日
上午 9:00—11:00 一单元
下午 14:00—16:00 二单元
2.口腔执业医师
考试时间:8月26日
上午 9:00—11:00 一单元
下午 14:00—16:00 二单元
8月27日
上午 9:00—11:00 三单元
下午 14:00—16:00 四单元
二、试室楼层分布
考生乘16路公交车开封市技师学院站下车即到。请考生考前务必熟悉考场地点,以免耽误考试。
临床执业医师:技师学院4号楼。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技师学院3号楼。
口腔执业医师、口腔执业助理医师:5号楼
中医(中西医)执业医师、助理医师:2号楼
三、加大宣传
各县区卫计委、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4号)》文件,规定中明确了对考生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与处理。根据考试违纪违规情节的轻重,对考生分别作出当年该单元或者考站考试成绩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且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当年考试成绩无效且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的处理。尤其对于在校医学生、在职教师、医师等参与有组织作弊的处理也进行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明确将考试作弊规定为一种具体的犯罪行为,其中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证件、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考试等行为将给于判刑或拘役的严重处罚。
各单位要采取多种途径、多种方式,宣传医师资格考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加强对《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的宣传,认真执行考生诚信承诺制度,提高考生遵纪守法意识,营造诚信光荣、作弊可耻的考试氛围。将考生不良行为纳入诚信档案管理。特别是要加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涉考有关内容的宣传,提高打击违法犯罪的震慑力度,净化考试环境。
四、领导重视,落实责任
医师资格考试是卫生计生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抓手,各县区、各医疗单位要把考试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一把手负总责,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对考试中违纪违规人员,将会按规定严肃处理,并责成单位上报处理结果。如果同一单位同一区域出现多人考试作弊行为,市卫计委将对县区和单位进行通报批评。
附件1:《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 第4号)》
附件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