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健康委、市直及驻汴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做好我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工作,根据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发放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豫卫人〔2020〕35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书发放对象
参加我市组织的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其成绩达到国家合格标准并符合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职业资格的人员。
二、发证机构及证书管理
自2019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的发放及管理工作由开封市卫生健康委负责。2018年度及以前遗留证书由市人社局相关部门负责发放。
三、证书发放、补办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证书发放
自2019年度起,按报名考试属地原则分发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证书和护士执业资格证书。
(二)证书补办程序
1.考生向原报名考试单位提出申请,填写《个人补发(更换)证书申请表》1份(盖单位公章),相关信息按照原证书复印件填写,确保正确,尽量完整;
2.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2份(盖单位公章);
3.电子证件照片1张。照片为本人近期1寸免冠白底彩色电子版证件照,格式为JPG格式,大小25mm*35mm,像素295px*413px,控制在20KB以内,以“身份证件号码.jpg”命名;
4.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复印件1份(盖单位公章);
5.更换证书的需将原证书一并提交;
6.由单位对申请人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核后报市wwwBet365_365bet官网手机版下载_盒子365靠谱吗考务办,同时上报《××年××单位第×批证书补发(更换)数据表》(见附件2)。
(三)相关要求
此项工作事关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 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资格证书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71-23861868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2:××年××单位第×批证书补发(更换)数据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