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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卫生系统2010年纪检监察和反腐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2010-03-1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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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市卫生局文件

         

        汴卫纪发〔2010〕7号

                                                                                                                                                                                       

         

         

        关于印发《开封市卫生系统2010年纪检监察和反腐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县区卫生局、市直驻汴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开封市卫生系统2010年纪检监察和反腐纠风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六日

         

         

        开封市卫生系统2010年纪检监察和反腐纠风

        工作实施意见

         

            2010年是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关键之年,根据上级的部署和卫生工作实际,今年全市卫生系统纪检监察暨行风建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省纪委、市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做好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进五大工程建设、实施五项重点工作三个结合;抓好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卫生政风行风建设、药品集中采购和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案件查办、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五项工作,扎实推进我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为我市卫生事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强化监督,确保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进一步加大对上级新增卫生投资项目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时跟进,全程参与,严格监督,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进一步强化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督促医改政策措施、重点任务的落实,针对医改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提出防止腐败发生的建议和措施,严肃查处妨碍医改顺利进行的违纪违法问题,为深化医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继续扎实开展卫生系统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二、立足构建,深入推进我市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认真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决定》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的要求,扎实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一是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权力运行风险防范和控制,有效预防腐败。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决定和报告制度,深化政务、院务公开,积极实行党务公开。二是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对新提拔干部,要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协助党委完善工作程序和办法,对在权、钱、人、项目等重点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干部,要进行轮岗交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防止和纠正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对资金和项目的监督。严格各项卫生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重点加强对公共卫生、重大科技专项、疾病防控、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等基础投资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完善卫生领域政府采购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度规定,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切实加强对新农合基金的监管,严肃查处贪污、挤占、挪用、骗取基金等问题。加强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监督检查。

            三、教育先行,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和廉洁自律

            一要抓好拒腐防变。加强党风党纪和法律法规教育,教育监督党员领导干部做到不凌驾组织决策,不超越法纪办事,不违反规定用权,切实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的意识。坚持党委书记讲廉政党课制度,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安排反腐倡廉专题学习内容。结合卫生文化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卫生系统廉政文化建设。二要加强作风建设。巩固深化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大力开展学习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活动,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把改造主观世界作为终生课题,抵制住各种诱惑,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三要促进廉洁自律上半年,各地各单位要集中时间,组织开展《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专题学习教育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渠道,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进行系统学习,把《廉政准则》的要求转化为自觉行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充分履行职责,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协助党委抓好《廉政准则》贯彻实施工作。同时,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规定,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等制度落实情况的检查。四要落实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着力抓好以下制度的落实:(1)坚持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做好单位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的监督和实施;(2)坚持医疗卫生单位新增车辆备案制度,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3)认真坚持学术办班备案制度,杜绝乱办班、乱收费行为。

            四、抓好纠风工作,着力解决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

            一是坚持实行纠风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切实加强对纠风工作的领导。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评促建,纠建结合,促进行风建设再上新台阶。二是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教育,继续落实医德考评制度。深入开展职业道德、医学人文、伦理道德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强化从业人员牢记“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加强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规定宣传教育,增强法纪观念,促进医疗单位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诚信服务。以卫生文化建设为抓手,大力加强示范教育和警示教育。加大医德考评力度,将医德医风状况与医务人员定期考核、职称晋升、评先评优、奖金分配等有机结合。三是继续严格规范医疗服务和收费行为,强化医疗服务监管。完善医疗单位药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和临床用药“双十”制度,继续推行同级医疗单位间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制度。严格执行医院财务管理和物价收费各项规定,落实好“一日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属地化、全行业管理的原则,认真履行对辖区所属医疗单位的监管职责。

            五、巩固深化,继续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及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治理工作

            一要巩固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成果。加强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经办机构内部制度建设,完善工作流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防止发生违纪违法行为。加强对招标后药品耗材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监督采购双方认真履行购销合同,督促供货和配送企业及时配送、医疗单位按时回款。坚持和完善省市药品集中采购、“低价药品目录”和全市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体系。二要继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要深入开展职业道德、纪律法制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继续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不当处方院内公示和点评、药品用量动态监测和超常预警等制度,并积极探索和推行阳光用药制度。逐步推行医院院长不直接分管财务、基建、项目招投标、药品采购等工作。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和关键岗位的人员,要定期交流轮岗,并形成制度。要严肃查处商业贿赂案件,并在系统内进行通报,保持惩治商业贿赂的高压态势,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

            六、严肃查办,继续加大违纪违法案件查处力度

            要突出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对违反规定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红包以及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恶劣影响的,必须坚决查处。特别要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职权和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坚决纠正违反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对于腐败案件,一经发现坚决查处,绝不姑息。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分析和梳理群众来信来访,对反映问题较多、举报线索清楚的均要认真调查核实,确有违纪违法问题的,一定要严肃处理;对上级批办要结果的案件,批则必办、办则必果,限时办结。

            七、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认真抓好纪检监察部门自身建设。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要求。各地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本行业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政治责任,真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按照分工,真正落实“一岗双责”,对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领导责任。要切实增强检查考核实际效果,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凡发生重大案件以及在社会上影响较大的行风建设方面的问题,一律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那些措施不力,甚至不抓不管而造成不良后果的,要坚决追究责任,并综合运用纪律处分和组织处理两种手段,实行责任追究和问责,切实维护责任制的严肃性。

            纪检监察部门要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更好地全面履行职责。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单位的领导同志都要高度重视纪检监察组织建设,按有关规定配齐配好纪检监察干部,确保工作有机构、干事有队伍。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政治理论和纪检监察、卫生业务知识,切实提高政策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加强对纪检监察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切实提高调查研究的能力、有效监督的能力和查办案件的能力,尤其要着力提高组织协调的能力,全面完成2010年反腐倡廉建设和纪检监察工作的各项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