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市卫生健康工作要点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河南省卫生健康委的工作安排部署,围绕让全市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开封更加出彩的奋斗目标,2019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全面加强党的建设
(一)以党的科学理论武装党员干部,强化政治建设
1.组织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通过开展各级党委(党总支、党支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基层党支部“三会一课”等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真正做到学深悟透、融会贯通、真信笃行。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促进系统广大党员干部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的意见》。切实转变卫生健康系统党的领导机制和领导方式,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党组(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职责,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以基层党建“1135”工程为抓手,深入推进卫生健康系统基层党的建设,重点抓好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的落实。
(二)突出政治标准,进一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
1.坚持政治标准,严格干部选拔任用。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始终把政治标准放在第一位,注重选拔任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建设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综合能力优、创新意识强、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配齐配强各级领导班子。
2.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强化对干部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面的深入考察考核,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动态工作机制,综合运用组织处理、监督执纪等方法措施,加大对干部问题的处理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1.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链条。各单位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要切实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按照主体责任清单,进一步落实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和党组织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根据实际情况,今年将抓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作为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落实机制,完善监督措施,促进责任层层落实。
2.完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机制,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重大决策部署、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遵从党章、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情况的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各级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责任,积极配合做好执纪监督工作。
二、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一)拓深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1.抓好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进一步扩大医院章程试点范围,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和社会力量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达到40%以上。抓好所属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和综合改革效果评价,确保医疗费用增长幅度控制在9.7%以内。
2.抓好“两个允许”政策落实。在试点基础上逐步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加快探索建立符合医疗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
3.完善落实药物政策。巩固药品采购“两票制”成果,强化短缺药品供应保障。基层医疗机构、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含中医院)基本药物使用比例要分别达70%、50%、30%,专科医院努力提高基药配备比例,确保基本药物主导地位。坚持公立医院药房的公益性,公立医院不得承包、出租药房,不得向营利性企业托管药房。配合医保部门做好药品耗材带量招标采购,做好降价药品进医院工作。
(二)构建分级诊疗新格局
1.加强紧密型医联体建设。网格化推进城市医疗集团建设,由三级医院牵头,与区级医疗机构、专科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联合组建市域管理紧密型医疗集团,健全上下转诊通道。
2.深化县域综合医院服务能力。按照“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原则,由县级公立医院牵头,每个县组建1-2个紧密型县域医共体,6月份之前启动实施,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乡镇卫生院坚持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并重,探索建立“公益一类保障和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的运行新机制;落实村医基本药物、基本公卫、家庭医生签约、到龄退出等各项补助政策,保持村医队伍稳定。
3.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推行智能化签约,实现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覆盖,完成城乡家庭医生签约信息的整合。保障重点人群、重点病种的签约服务,做到签约一人、履约一人。落实签约服务费等政策,调动家庭医生积极性。
4.积极发展远程医疗。推进远程医疗中心建设,为基层提供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等服务,市级远程医疗平台联通到县乡、县级远程医疗平台到乡村,实现市县乡村四级贯通。开展“互联网+医疗健康”便民惠民活动,建立完善市级预约诊疗服务平台,60%以上的二级医院能够提供分时段预约诊疗、智能分诊、候诊提醒、检查报告推送、诊间结算、移动支付等线上服务,50%以上的三级医院实现院内医疗服务信息互联互通。
三、增强医疗健康服务能力
(一)推进重点卫生项目建设
市中心医院新院区、市传染病医院迁建、市妇幼保健院旧病房楼改造项目年内开工;市中医院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完成相关手续,确保资金明年落实到位;市中医院全科医师培训基地、市陇海医院医养结合改造项目年底前竣工;持续推进妇儿医院、市儿童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项目;完善市人民医院新病房楼、市第二中医院西扩、市妇幼保健院东院区项目前期手续。
(二)实施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1.推进10个市级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出台《开封市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规划》和各区域医疗中心的建设方案,2019年建成2个区域医疗中心。
2.积极争创省级医学中心。围绕规划的10个省级医学中心结合自身优势,积极争取创建,进一步提升我市高端医疗服务能力。
3.倾力打造县域医疗中心。结合县域综合医院,尉氏县作为试点县,高标准建设好县域医疗中心,确保如期达标。其他各县区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确保明年实现县域医疗中心全覆盖。
四、人才队伍建设及医学科技创新
(一)大力引进培养高层次人才
实施“百人名医计划”,采取引进和培养双重渠道加大对高层次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持续做好“五位一体”人才工程,落实公立医院自主引进博士和副高级及以上高层次人才到岗后实施备案制的招才引智政策,不断增强卫健系统高水平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二)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认真实施“369”人才工程。完善医务人员下基层的薪酬、职称、周转房等激励机制,确保招录人才“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落实好全科医生培养与使用激励机制,确保到2020年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拥有2名全科医生。年内完成乡村两级医务人员技术轮训和继续教育3500人次。
(三)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
积极与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工程和重点实验室衔接,搭建区域协同创新平台。以省部、省市、市校共建项目为抓手,开展多学科交叉、多领域融合临床研究,推动医学科研成果转化。
严防医疗泄密,加强科研伦理管理和科研诚信制度建设。
五、提升卫生健康服务水平
(一)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
1.扎实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持续抓好15项基本公卫服务项目,落实好“五个一”(印发一本《应知应会》手册、一套宣传海报、一部宣传片、一段公益广告、一本合格证书)要求,做实国家基本公卫服务,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服务能力。
2.强化重大疾病防控。实施重大疾病量化分级管理制度,推进免疫规划标准化建设,提高示范预防接种门诊比例,保持疫苗95%接种率,确保疫苗预防接种安全有效。
持续开展肺结核病按病种付费工作,严防学校结核病聚集暴发。扎实开展慢病防控示范区创建和健康中原——疾控行活动,继续做好慢性病、地方病、精神疾病防控工作。
强化艾滋病综合防控,加大重点人群干预力度,持续保持低流行态势。
3.强化职业病危害防控。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治理,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推动建立职业病防治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落实工伤、医保、救助等政策,重点做好尘肺病等职业病患者救治保障。
4.持续提升卫生应急能力。加强应急队伍建设,做好突发事件紧急医学救援处置及重大活动医疗卫生应急保障;开展全民自救互救卫生应急五进活动。
5.扩大院前急救网络覆盖面。加强农村地区急救体系建设。建立完善110、120、119联动机制,畅通市县乡三级急救绿色通道,启动“120区域智慧急救信息管理平台”建设;为市120急救指挥中心购置一批急救车,强化急诊值班值守,提供24小时急诊服务,进一步提升急救保障能力。
(二)提升医疗健康服务水平
1.做好“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继续开展“患者满意提升工程”,持续加强五大中心建设,进一步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患者满意度。
2.持续提升医疗管理水平。推进医院评审评价和二级以上医院“十大指标”运行监管,强化质控中心建设,加强临床路径管理,探索通过DRGs等方式开展医院绩效评价,大力推进临床药事制度建设,规范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强化医院感染管理,加大医疗废物回收处置监督力度。
加强血液质量安全体系建设,确保对我市医疗机构和省人民医院临床用血供应安全。
3.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通过以评促建,典型带动,确保20%乡镇卫生院、10%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遴选一批参加二级医院执业评审。探索推进社区医院试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可加挂社区医院牌子。
4.加强人口监测和家庭发展工作。建立完善人口监测制度,分析和预测人口发展趋势。落实计划生育家庭、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各项奖励扶助政策,巩固落实“五定两包”联系人制度、就医绿色通道、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三个全覆盖”。
推进计划生育药具免费发放服务网络建设,全力打造“互联网+药具发放”服务平台。
发挥计生协积极作用,继续开展生育关怀行动。
5.提升干部保健服务水平。按照“精心、周到、尽力”要求,增强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措施,做精、做细、做实干部保健工作,保障好各级保健对象身心健康。
(三)增强妇幼健康保障能力
完成5.2万人的“两癌”筛查任务,产前筛查目标人群覆盖率达到50%以上,新生儿“两病”和听力筛查率达到90%以上。
开展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新生儿救治中心标准化建设,切实降低高龄高危孕产妇死亡率;落实国家母婴安全提升计划,狠抓保健院标准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继续开展保健院等级评审。
(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积极探索建立整合型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逐步为慢性病、老年病、大病恢复期、生命终末期等老年患者提供连续性的医疗服务。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设老年病科,增设老年医疗养护床位。市陇海医院按期完成项目改造。开展安宁疗护试点。支持各医疗机构积极设置健康养老区域,提升我市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五)全面加强健康促进教育
1.实施“健康素养促进行动”。推进健康教育下基层、进学校、入家庭,力争健康巡讲达到1000场。发挥医疗卫生机构作为健康促进教育主阵地作用,加强对患者的健康知识宣传教育,坚持做好“一病两方”工作。
2.深化“健康细胞”工程。持续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加大卫生城镇创建力度;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合做好农村改厕任务。
(六)扩大对外开放交流合作
积极参与“健康乐谷”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认真开展医疗援外工作,做好援助赞比亚医疗队整建制组队;加强“市校合作”,促进河南大学附属中医院建设;推进河大一附院与市医科所合作。
六、持续做好健康扶贫
(一)完善工作机制
持续开展健康扶贫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三化”建设,认真落实“三免两优”扶贫政策,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服务。
(二)开展大病慢病分类救治
认真做好大病集中救治,救治率达到95%以上;切实做好贫困患者慢病鉴定工作,签约服务率达到100%。
(三)强化医疗保障
医疗机构配合医保部门做好医疗费用报销工作,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少医保目录外用药,严控贫困患者医疗费用自付比例,降低县域外就诊率。
(四)提升贫困地区健康服务能力
今年我市44个预脱贫村卫生室全部实现标准化建设,至少有1名合格村医,常用药物配备齐全,满足贫困患者基本用药需求;对已脱贫村卫生室开展“回头看”,加强整改提升。
(五)加强贫困地区健康促进
优先对贫困村医务人员开展疾病防控知识、中医药知识培训,优先为贫困村落实免费“两癌两筛”检查。继续开展“百医包百村”、“等额对调”等帮扶工作,提升贫困村卫生室能力,为贫困群众提供义诊服务,指导患病贫困人口科学就医。
七、持续发展中医事业
出台《开封市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9--2030)》;持续开展“双核心指标考核”工作。
强力推进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国家和省级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等项目建设。
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服务能力,年底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中医馆建成率要达到市政府要求。
积极做好中医药“一法一纲要”的宣传实施工作。
八、持续强化行风建设
(一)切实加强行业作风建设
严格执行医疗卫生行业行风建设“九不准”规定,坚决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办医行医中的不正之风。
强化法治建设,创建法治建设示范单位。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最多跑一次”的要求,扎实抓好“一网通办”。
继续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深化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强化“网上监督”、“数字化监督”,开展净化医疗市场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卫生健康行业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二)全力做好风险防范工作
推进“平安医院”创建工作,推进医疗责任保险,强化医疗纠纷调解处置。
全面加强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做好扫黑除恶工作,依法分类处置群众信访诉求,确保全市卫健系统平稳运行。
(三)强化舆论宣传弘扬正能量
依托“5.12”护士节、“8.19”医师节等节日,积极宣传行业正面典型,在全社会树立医务工作者良好形象。
开展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重大主题宣传,深入宣传卫生健康工作新成就和群众获得的健康实惠。
健全重大卫生健康新闻发布机制,加强与媒体沟通,主动应对负面舆情,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