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登记服务
2017-01-29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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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 生育登记服务 |
事项类别 | 登记服务 |
办理依据 |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生育登记服务工作的通知》豫卫指导〔2015〕12号,新《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
办理条件 | 准备生育第一个子女或第二个子女的夫妻。 |
提交材料 | 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夫妻2寸合影照3张,代理登记的应提供委托书 |
办理流程 | 填写《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免费发放生育服务证。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免费办理 |
办理时限 | 即时登记,即时发证。 |
受理机构 | 夫妻一方户籍地或现居住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县(乡)卫生计生办证大厅。 |
表格下载 | 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