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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开封市健康帮扶政策解读

        2021-09-16 来源: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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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健康帮扶是脱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健康精准帮扶,有效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为贫困人口提供更加全面、有力的健康服务保障,是各级卫健行政部门以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的职责所在。在健康帮扶中,卫健系统出台的重要政策清单如下:

        (一)贫困人员就诊享受“三免”、“两优”政策

        1.各级医疗机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三免”政策

        2.贫困人口凭有效证件就诊,可免除门诊挂号费;

        3.院前急救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开展“120”车辆免费接诊服务,不收取接诊服务费;

        4.各县区将所有贫困人员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范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每年进行1次免费体检。

        2.各级医疗机构针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两优”政策

        1)贫困人口凭有效证件就诊,享受绿色通道,可优先就诊和检查;

        2需要入院治疗的贫困患者,可优先安排床位住院。

        (二)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

        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时,持有效身份证及帮扶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签订先诊疗后付费协议,无需缴纳住院押金,直接办理入院手续并及时接受住院治疗

         

        (三)贫困人口在县域内住院享受“一站式”结算服务

        贫困人口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出院时,在医院“一站式结算”服务窗口,享受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保险、医疗救助、政府托底救助的“一站式”结算,本人只需要结算个人自付费用,剩余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医疗机构定期与医保部门统一结算。在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治疗,医疗救助、政府托底救助两项,需要按相关规定程序进行报补。

        (四)对大病患者进行分类集中救治

        对罹患儿童先心病、儿童白血病、胃癌、食道癌、结肠癌、直肠癌、终末期肾病、肺癌、肝癌、乳腺癌、宫颈癌、急性心肌梗死、白内障、尘肺、神经母细胞瘤、儿童淋巴瘤、骨肉瘤、血友病、地中海贫血、唇腭裂、尿道下裂、耐多药结核病、脑卒中、慢性阻塞性肺气肿、艾滋病机会感染等30种重大疾病的贫困患者,按照“加强”(定定点医院、定诊疗方案、加强质量安全管理)的原则,实施集中救治。

        (五)对慢性病患者进行健康签约服务

        组织由全科医生或具备相应资质的医师、公卫医生、护士、妇幼保健人员、乡村医生或社区医生组建服务团队,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慢病患者优先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优先覆盖高血压、糖尿病、结核病等慢病人群,逐步扩大到全部慢病人群,2020年慢病签约服务覆盖所有贫困人口。

        (六)严格控制贫困人口住院费用自付比例

        1.严格落实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贫困人口大病补充保险报销政策;

        2.严格落实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和政府托底救助政策;

        3.医疗机构要严格控制贫困人口就医过程中的自费诊疗、检查项目数量。

        各级医疗机构将控制医保范围外医疗费用支出作为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的重要措施,进一步降低医保报销范围之外的自付医疗费用占比。贫困人口在基层医疗机构、二级医院、三级医院就医时,医保报销范围之外的医疗费用不得超过医疗总费用的2.5%、5%、10%,对于超出的部分费用,一律由定点医疗机构负责兜底解决,不计入医疗总费用,从而切实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

        (七)加强贫困村医疗基础设施建设

        对当年预脱贫村的村卫生室进行标准化建设,确保所有贫困村都有1所标准化村卫生室,所有贫困村卫生室的从业人员都具备执业资质,每年至少1次对贫困村的在岗乡村医生开展培训工作,优先派贫困村医生到上级乡卫生院、县级医院进修学习,不断提升其服务能力。

        (八)扎实开展健康帮扶城乡对口帮扶工作

        1.开展三级医院对口县级医院帮扶工作

        通过向受援的县级医院派驻专业人员进行驻点帮扶,受援医院派员到上级医院进行培训学习,提升县级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能力。

        2.开展县级医院与有贫困村的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工作

        通过“等额对调”方式,安排有贫困村的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到县级医疗机构进修学校,县级医疗机构业务骨干下沉到乡镇卫生院执业带教,提高乡镇卫生院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技术水平,提升贫困群众对基层医疗服务的信任度和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