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要点
2012年,全市基层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紧紧围绕全面落实医改各项任务和我市卫生中心工作,以“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为工作重心,加强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和人才队伍建设,深化农村卫生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加强社区卫生服务和妇幼保健工作,促进基本公共卫生逐步均等化,做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为增进城乡居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服务。
一、农村卫生工作
(一)加强农村卫生机构规范管理。全面开展乡镇卫生院供应室建设工作,确保每个乡镇卫生院有一个合格的供应室。贯彻落实全省《乡镇卫生院管理实施细则》和村卫生室管理规范性文件,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管理,组织开展乡镇卫生院等级评审活动,加强内涵建设,规范服务行为。探索开展乡镇卫生院评审和临床路径试点工作。督促各县区完善村卫生室日常管理制度,加强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管理,严格落实一次性医疗用品的集中采购和使用登记制度,规范村卫生室服务行为。在去年村卫生室整合的基础上,继续推进乡村卫生组织一体化管理并提高管理水平,一体化管理率达到100%。
(二)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医改有关精神,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协同有关部门,推动村卫生室规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认真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机制,规范完善老年乡村医生补助办法,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继续实施“51111工程”乡村医生培训项目,完成乡村医生培训任务。强化乡村医生“三基三严”训练、消毒隔离技术及合理用药和规范诊疗知识培训。
(三)继续开展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活动,全面推进村卫生室建设。继续开展创建标准化村卫生室活动,改善农村卫生服务条件,完善村卫生室综合服务功能,提高村卫生室的服务水平,满足广大农民群众预防保健及基本医疗需求。指导各县区根据村卫生室功能定位及建设标准,精心选址,科学规划,统一图纸,合理布局,积极协调建设资金,以奖代补,促进县区配套补偿,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时完成2012年度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任务,达到每个行政村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
(四)加强乡镇卫生院人员队伍建设。落实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对2011年度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安排部署2012年度乡镇卫生院实用人才培养“522行动计划”,确保进修人员数量足够,学有所得、学有所用,推动乡镇卫生综合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认真组织实施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人员和药剂人员培训项目,加强考核督导,确保如期完成培训任务。对全市乡镇卫生院院长进行管理能力培训,从而提高乡镇卫生院整体管理水平。
(五)继续深入开展“四好一满意”活动,推动乡镇卫生院管理整体上水平。在去年开展“四好一满意”活动的基础上,提炼好的做法,形成长效机制,坚持不懈抓下去,进一步改善乡镇卫生院就医环境,保证市县区政府配备的设备发挥作用,开展大练兵、大比武,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为农民提供质优、价廉医疗服务。
(六)完善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督促指导各县区进一步完善并认真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等政策,建立健全以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及满意度为主要内容的绩效考核体系,充分调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的积极性,全面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二)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工作
1、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一是加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管理力度。积极统筹协调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相关政策的制定、组织实施、资金保障、技术指导、督导检查以及信息统计、监测等工作,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制度,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分工协作机制,加强项目进展报送工作,及时监测、每月通报一次各县区进展情况,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二是认真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确保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不低于90%,电子建档率不低于90%。儿童保健管理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孕产妇保健管理率城市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城乡分别达到80%和60%。在进一步完善慢性病、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及老年人、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继续加强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和传染病防治等工作的同时,积极推进新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开展,加快居民健康档案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规范化电子建档率和有效利用率,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尤其是村级公卫人员,推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技术规范,提高服务质量。
三是加强项目绩效考核和督导检查。认真落实《河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充分发挥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优势,不断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工作制度。制定《开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评分细则》,联合相关部门和有关科室,4月、11月对全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保障项目资金的规范使用,推动各地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实施,确保项目目标的如期完成和群众受益。
四是开展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管理科)建设工作。制定《开封市乡镇卫生院公共卫生管理中心标准》并组织实施。公共卫生管理中心全面负责本辖区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考核、信息上报制度;将相关工作任务和责任落实到辖区内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对其开展业务指导,每月进行一次工作进度考核。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精神,要将30-40%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承担,并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将相应比例的基本公共卫生经费拨付给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明确分片包村、分片包社区人员工作职责。
2、认真实施妇幼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认真总结、推广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以来的经验,进一步完善配套政策和管理规范,探索建立项目实施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项目蹲点专家管理,规范蹲点工作管理,确保专家蹲点到位,解决基层单位实际问题及疑难问题。加大项目督导检查和资金管理力度,完善项目信息统计、上报体系,开展管理和技术人员培训,提高基层项目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规范叶酸补服管理程序,叶酸补服率达100%,确保群众受益。
三、妇幼保健工作
(一)深入贯彻落实母婴保健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助产技术、婚前保健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质量的督导检查,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完善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管理措施,保障《出生医学证明》等母婴保健法律证件的免费发放,加强妇幼卫生规范化、法制化建设。
(二)提高妇女儿童保健管理水平。积极围绕《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和《开封市妇女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中提出的妇女儿童健康指标,加强儿童保健门诊、孕产期保健门诊规范化建设,完善儿童保健、孕产期保健管理工作规范;做好妇女常见疾病防治、儿童疾病综合管理等工作,组织开展爱婴医院和助产技术服务机构达标检查,做好助产技术服务机构母婴保健执业许可证及个人考核合格证换发工作。积极与教育部门协作,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培训和监督指导。
(三)加强妇幼保健服务能力建设。积极争取国家和各级财政对基层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对2011年度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项目进行督导检查。以推广妇幼卫生适宜技术为重点,继续实施县级妇幼保健机构骨干医师培养“512行动计划”,在完成第一批专业骨干培养任务的同时,启动第二批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的整体素质。落实卫生部《全国县级妇幼卫生工作绩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以绩效考核为抓手,加强对基层妇幼卫生工作的指导和管理。按照省卫生厅制订的《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等级评审办法与标准》认真组织实施评审工作,提升我市妇幼保健机构技术服务和管理水平。
(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积极推广婚前保健先进地区经验,加强婚检定点机构管理,完善各项服务规范,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婚前保健的覆盖面和服务质量,婚检率达到70%以上。落实《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规范》,普及新生儿疾病筛查技术服务,不断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数量和质量,新生儿疾病筛查率达到80%以上。推进出生缺陷综合防治措施的落实。
(五)完善妇幼卫生信息管理体系。加强妇幼卫生监测、年报和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直报系统的建设和管理,逐级开展全员培训,提高妇幼卫生信息的质量和利用率。落实《新生儿死亡评审规范》,加强人员培训,进一步全面、规范开展孕产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报告、评审工作。
(六)认真实施其他妇幼卫生项目。针对影响母婴安全的突出问题,积极引进先进技术和理念,继续实施“降消”、盆底功能障碍防治等项目,推广儿童疾病综合管理、新生儿窒息复苏等适宜技术。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不断提高妇女儿童的自我保健意识和健康水平。
四、社区卫生工作
(一)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坚持“政府主导、资源整合、社会参与、因地制宜”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对没有中心覆盖的办事处,督促辖区政府按照规划,启动建设,努力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积极筹措资金,改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础设施。
(二)提高社区卫生服务能力。继续开展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创建活动,制定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标准,创建5家市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创建1家省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争创1家国家级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强对基层的技术指导和各级考核评估工作,促进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强岗位培训,提高社区卫生人员综合服务水平。
(三)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体制。理顺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体制,明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管理关系、量化基本公卫工作任务。在全市开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站一体化管理工作,促进社区卫生资源的合理配置。推进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完善不同举办主体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模式。明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法人主体地位,推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负责制。推动落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多渠道补偿机制,完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充分发挥考核结果在激励、监督和资金安排等方面的作用。积极探索在医疗保险支持下的社区首诊和签约服务,推广全科医生团队服务模式。
五、健康教育工作
(一)积极开展全民健康教育活动。围绕卫生中心工作,利用各种传媒,采取积极措施,以普及《中国公民健康素养》为重点,依托“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加强健康知识的宣传,引导城乡居民建立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不断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二)加强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规范化建设。认真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工作规范》和《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绩效考核办法》,强化对各级健康教育专业人员的技能培训,提高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综合服务能力和指导基层的能力,积极探索适宜的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模式。
(三)深入开展控烟工作。依照《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开展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加强各级控烟履约工作能力建设。加强控烟组织及网络建设,继续推进无烟医疗卫生系统创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