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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日期: 2012-03-19 00:00:00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 效 期: 长 期 主 题 词:
        2012年开封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12年开封市卫生监督工作要点 

         

            2012年,我市卫生监督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全省食品安全与卫生监督工作会议和全市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围绕“深化四项基础建设(体系建设、机构建设、能力建设、作风建设),突出六项重点工作(医疗服务、公共场所、食品安全、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和职业病防治)”,依法全面履职,建立行为规范、程序明晰、执法有力、办事高效的卫生监督机制,服务我市经济和卫生事业发展大局,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

            一、深化卫生监督四项基础建设(体系建设、 机构建设、 能力建设、 作风建设)

            (一)推进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市、县、乡、村卫生监督基层网络体系,落实工作制度,规范指导卫生监督工作站开展各项具体工作,发挥卫生监督协管作用,真正做到卫生监督“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的要求,督促落实卫生监督协管经费纳入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范围,使老百姓享受到安全、健康的生活环境。

            (二)提升卫生监督机构建设。年内,一是积极争取市、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规格的提升、人员编制的增加,壮大卫生监督队伍,落实国家统一规定的市、县监督机构名称,积极推进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参公管理。二是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推进县区卫生监督机构基建项目建设,力争主体工程竣工。积极争取市卫生监督所基建项目工作。

            (三)加强卫生监督能力建设。按照“三个一”工程要求,规范化卫生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卫生监督执法技能大比武、大培训活动。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落实各项制度,全面推进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按照卫生监督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继续抓好卫生监督信息网络直报系统推广应用,拓展各项业务系统,探索卫生监督执法模式,提高卫生监督工作效率和信息化水平。

            (四)加强队伍作风建设。结合全市卫生系统“四好一满意”活动,深入开展卫生监督队伍作风建设工作,贯彻落实《河南省卫生监督员行为规范》。继续开展卫生监督员法律法规以及业务知识的培训和军训,积极创建群众满意的基层站所和行风评议工作,着力培养全市卫生监督人员执法为民意识、敬业奉献精神和严谨求实的作风。健全卫生监督稽查制度,推行绩效考核,发挥绩效管理的导向和激励作用,规范执法行为,推动卫生监督文化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合格、作风过硬、技术精湛、执法有力”的卫生监督队伍,树立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卫生监督新形象。

            二、突出六项重点工作,履行监督职责(医疗服务、公共场所、食品安全、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管和职业病防治)  

            (一)医疗服务监管。一是医疗机构和专业技术人员资质的监督管理。全面开展执业医师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营利性医疗机构、个体诊所和对外开放的企事业单位所设医疗机构的聘用人员,严肃查处伪造医师资格证书骗取医疗执业注册的违法行为。加强对肝病、泌尿感染性疾病、癫痫、痔瘘等专科和医学美容专科的监管,严肃查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执业的违法行为。继续整治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出租科室”、“外包科室”的违规活动,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医疗机构及承包者予以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行政责任。深入开展农村医疗服务市场整顿治理,重点加强对农村个体诊所执业范围和个体医生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无证行医、游医药贩、非法坐堂行医的违法行为。 二是继续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量化分级监管工作,促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加强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消毒管理、医疗废物处置、临床用血、虚假医疗广告的监督管理工作。抓好《传染病防治法》的宣传贯彻,利用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政府和有关部门在传染病防治中的法律职责、公民应当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全社会依法防治传染病的观念。三是提升放射卫生管理水平。结合“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组织开展放射诊疗防护专项监督检查,强化医疗机构放射卫生法规和专业技能培训。监督各级医疗机构切实落实《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规范放射诊疗行为。四是继续开展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活动整治,严肃查处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行为,加强产前诊断、人类辅助生殖技术、中止妊娠技术和助产技术等执业资格的监督检查。

            (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全面推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做好公共场所经常性卫生监管,重点监督监测集体空调通风系统室内空气质量和顾客用品用具消毒措施落实情况。创建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示范区,探索切实可行的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模式,全面推进公共场所卫生监督规范化管理。

            (三)食品安全卫生监督。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继续做好餐饮业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普及,加大卫生监督管理力度,保障重大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完善食品安全监测体系,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能力。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机制,提高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加大食品安全标准宣传贯彻力度,提高食品生产企业法律意识和诚信自律意识。

            (四)学校卫生监督强化部门联动,加大学校卫生监督工作的宣传力度,切实贯彻落实省卫生厅、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省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大中小学校设立卫生监督员的通知》,加强对学校负责人和卫生监督员培训,规范学校卫生日常管理行为。加强学生健康体检和健康档案监管,逐步开展学校教室卫生监督管理工作。集中组织开展学校卫生监督工作大检查,督促学校落实传染病防治、饮用水卫生等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及时消除卫生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学校卫生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五)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进一步加强生活饮用水监测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并推行城镇集中式供水单位卫生监督分级管理制度,重点开展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农村学校内自建设施供水和农村分散式供水水质监测,加强对各类供水单位的卫生监督管理,及时发现供水卫生安全隐患,提高饮用水卫生安全监管水平。加大对涉水产品、消毒产品的监督管理。

            (六)职业病防治。深入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活动,提高职业病防治能力。贯彻《河南省职业病防治规划(2010-2015年)》,逐步健全覆盖城乡的重点职业病监测评估体系,加强职业病服务机构、诊疗机构的监督管理,提高职业健康监护率和职业病诊疗水平。开展职业健康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不断提高职业病早发现、早预防、早控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