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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文  号: 发布机构: 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17-10-17 18:29:11 主题分类: 体裁分类: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全社会
        有 效 期: 长 期 主 题 词:
        坚定不移落实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

        坚定不移落实取消药品加成政策

        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

         

            开封市27家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省医改办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的时间节点,按照《开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汴政办〔2017〕89 号)、《开封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财政补助暂行办法》(汴财社〔2017〕10号)和《关于调整开封市城市公立医院部分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汴发改费管〔2017〕388号)要求,于2017年8月31日零时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各级领导高度重视,为扎实有效落实工作做了精心设计。

            一、周密安排,保障取消药品加成工作平稳过渡

        开封市27家城市公立医院在2017年8月31日零时起准时取消药品加成,必须在8月30日12点前切换物价收费系统和医保支付系统,完成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共涉及医疗服务项目5大类、4957小项。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面对复杂的数据调整工作作了充分周密安排:一是做好事前督导调研:8月29日上午,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魏振峰、穆宏地代表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带领有关人员到淮河医院、河大一附院进行实地调研督导,并向各公立医院发出了做好应急预案,保障信息联络畅通,随时汇报进展情况的通知。二是事中制定工作方案:8月30日设立了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工作临时指挥部:由市卫计委党组书记魏振峰、主任穆宏地任指挥长,专项工作组组长李书亮、王宏海、史彦军任副指挥长,指挥部设在市卫计委四楼会议室,并为各单位下发有当日工作方案。8月30日上午,市政府常务会上侯红市长专门听取市卫计委党组书记魏振峰对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前的工作准备情况。当晚21时,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秦保强带领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魏振峰、田广山、苏国志以及相关专项工作组组长到河南大学淮河医院、开封市中心医院、开封市中医院现场查看各医院工作准备情况,向加班加点保障改革工作有序衔接的医务人员表达了亲切慰问。各参改单位领导班子一线指挥,制定应急预案,制作展板、院内LED屏进行宣传,以医院医改办、医务部、护理部、信息科、物价科、药械科、财务科等相关科室人员为值班主力,共同协作,认真完成调整项目对照、系统数据切换等工作,在有条不紊地忙碌中度过一个不眠之夜。据统计,市中医院当夜加班人员有300余人,二院有200余人。 三是事后监测督查运行效果:27家城市公立医院在8月31日零时启动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系统运行监测工作同时进行。截至目前,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运行情况、医保报销运行情况一切正常,监测医疗服务价格补偿率整体达到90%,结果及时向有关领导及省卫计委进行通报。对前期运行中出现的一些技术等问题,经过部门协调对接、商家参与调试,都得到了及时解决。9月19日马璞副市长、市卫计委党组书记魏振峰、主任穆宏地等一行又先后到河南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和市中心医院,深入科室进行调研,详细询问医改实施情况;对取消药品加成等一系列工作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和表扬。

            二、监测及时跟进,认真分析运行效果

            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方法措施是:一是城市公立医院药品取消15%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二是城市公立医院按6%的幅度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价格;三是调整范围包括住院诊察、护理、治疗(康复)、手术、中医及民族医等五大类医疗服务价格,并同时纳入医保报销;四是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财政按照原供给渠道补偿10%。

            调整方案按医院性质级别分类,共分八类分别调整,涉及调整医疗服务项目4957小项。通过市卫计委持续监测,前四周(8月31日--9月24日)全市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率分别为:第一周:89.47%;第二周:91.37%;第三周:90.51%;第四周:89.70%,平均为90.26%。监测结果符合因药品零差率销售减少的合理收入,通过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90%的要求。27家公立医院中,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率达90%以上的单位有15家,达到80%-90%的单位有4家,补偿率在80%以下的单位有8家。其中二级及以上17家驻汴及市直医院的补偿率基本稳定,与测算结果相符。市传染病医院、市医学科学研究所、市结核病防治所、市陇海医院等单位,因病种单一或无病床,原药占比较高,造成医疗服务价格调整补偿率(70%左右)一直较低,不能弥补降价损失。建议尽快对此类医疗服务价格作进一步调整,或加大财政补偿给予弥补。

            从总体监测结果看,本次价格调整符合“总量控制、结构调整、有升有降、逐步到位”的原则,体现出了在保证公立医院良性运行、医保基金可承受、群众整体负担不增加的前提下,合理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取消药品加成、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工作,过渡平稳,医院系统运行正常,医保病人出院结算、门诊医保刷卡运行正常。医院实施取消药品加成后,老百姓在医院就诊、用药得到了真正的实惠,社会整体反映良好。所有公立医院从此彻底告别以药补医时代,向着现代医院管理体制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