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关于对开封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标准的公示
2022-02-22 来源: 妇幼健康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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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妇幼保健机构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妇幼〔2018〕21号)文件规定,按照《二级妇幼保健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的要求,2021年开封市妇幼保健院经过机构自评,市级现场初评,于2021年12月29日-31日,经省级专家现场评审,评审专家一致认为,开封市妇幼保健院达到二级甲等医院的标准。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2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单位有不同意见,请向市卫生健康委妇幼科反映。
联 系 人:王新敏
联系方式:0371-23861015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