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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7年度卫生和计生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2017-03-13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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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度卫生和计生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卫计委概况

        一、主要职能

        开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卫计委)位于开封市金明大道157号,是市政府综合管理医疗卫生计生工作的正县级职能部门。其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河南省关于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起草我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中医药事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拟订相关发展规划,组织指导落实有关业务标准和技术规范。负责协调推进全市医疗保障,统筹规划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并实施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的编 制和实施。

          (二)负责制定全市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 规划、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落实,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卫生应急和紧急医学救援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计划,组织和指导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

          (三)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职业卫生、放射卫 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管理规范、标准和政策措施,组织并开展职责范围内的相关监测、调查、评估、监督及审批等工作;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工作,为食源性疾病及食品安全事故的流行病学调查提供技术支持。

          (四)负责组织拟定并实施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发展规划和规范性措施,指导全市基层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完善基层运行新机制和乡村医生管理制度。组织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初级卫生保健工作。

          (五)负责制定全市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 业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全市医疗机构及其医疗服务、医疗技术、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以及采供血机构管理的规范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国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准入、资格标准,制定和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执业和服务规范,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

          (六)负责组织推进公立医院改革,建立公益性为导向的绩效考核和评价运行机制,建设和谐医患关系,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 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河南省药物增补目录;制定并实施基本药物采购、配送、使用的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河南省药物增补目录市内药品生产的鼓励扶持政策建议。

            (八)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妇幼保健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市妇幼保健发展规划和措施,负责妇幼保健的综合管理和监督,组织指导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实施。

            (九)贯彻落实生育政策,组织实施促进全市出生人口性别平衡的政策措施,组织监测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信息建议。贯彻制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贯彻执行和制定优生优育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十)组织建立计划生育利益导向、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和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等制度和机制。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衔接机制,提出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措施。

          (十一)贯彻并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推动并建立流动人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十二)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科医生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贯彻落实国家住院医师和专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

          (十三)组织拟订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科技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实施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

          (十四)指导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负责法律法规授予的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审批职责。

          (十五)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宣传、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信息化建设等工作,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参与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根据国家及省的要求,组织卫生和计划生育国际交流合作与援外工作。

          (十六)指导制定全市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

          (十七)承担全市保健工作的宏观指导和在我市召开的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卫生保障工作;负责全市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

            (十八)承担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市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及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十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卫计委部门预算包括委机关本级预算、爱卫办秘书处和委属单位预算。

        1.市卫计委机关(行政机关)

        包括艾滋病防治办公室、新农合管理中心、干部保健中心

        2.开封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秘书处

        3.开封市卫生监督所

        4.开封市疾病控制中心

        5.开封市中心血站

        6.开封市结核病防治所

        7.开封市传染病医院

        8.开封市120急救指挥中心

        9.开封市中心医院

        10. 开封市第二人民医院

        11. 开封市第五人民医院

        12. 开封市中医院

        13. 开封市第二中医院

        14. 开封市妇产医院

        15. 开封市儿童医院

        16. 开封市陇海医院

        17. 开封市妇幼保健院

        18. 开封市中医药学校

        19. 开封市医学科学研究所

        20.开封市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21.开封市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所

        22.开封市计划生育药具管理站

        23.开封市婚前教育学校(自收自支单位)

         

        第二部分 卫计委2017 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卫计委2017年收入总计17747万元,支出总计17747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541万元,增长9.5%。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卫计委2017年收入合计177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57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1177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卫计委2017年支出合计177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42万元,占86%;项目支出2505万元,占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市卫计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15676万元,与 2016 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3025万元,增长24%。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计委2017 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1567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107万元,占0.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718万元,占23.7%,医疗卫生(类)支出11546万元,占73.6%,住房保障(类)支出306万元,占19.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计委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86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 医疗费、助学金、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336万元,主要包括:因公出国(境)费用、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职工教育费、公务用车购置、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卫计委2017 年“三公”经费预算为208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25.4万元。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0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预算数与2016 年相同。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35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工作所需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30万元,是传染病医院申请新购救护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比 2016 年减少12.4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63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比 2016 年增加7.8万元。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市卫计委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36.57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关于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说明

        2017年,我委拟组织对8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评价,涉及资金4394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三、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是指纳入是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卫计委、爱卫会2017部门预算公开套表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