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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祥符区杜良乡崔楼村卫生所 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案

        2021-07-06 来源: 综合监督和行政审批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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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情简介】

        2021年04月12日,祥符区卫生监督所对祥符区杜良乡崔楼村卫生所进行传染病专项监督检查,监督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该卫生所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者密闭的容器内。

        经调查,该卫生所院内,放有输液架一个,输液架上放有一个使用后一次性输液器带针头。现场见到治疗室内桌子上放有托盘一个,托盘上放有使用后一次性医用棉签若干。

        该卫生所未及时收集医疗废物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者密闭的容器内行为,违反了《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未将医疗废物按照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或者容器的;”的规定建议给予:1、警告;2、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同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4月21日,祥符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祥符区卫生监督所向该卫生所送达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告知拟对该诊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该卫生所陈述、申辩的权利,当事人当场表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自愿接受处罚。遂于4月26日向该诊所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年4月26日,该诊所自觉履行,既未申请行政复议,又未提起诉讼,本案顺利结案。

        【案件评析】

        本案是一起较典型的医疗废物管理行政处罚的案件,违法实施清楚,卫生监督员调查思路清晰,证据充分确凿,行政处罚程序规范,对该单位未按规定处置医疗废物的违法事实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给予:1、警告;2、罚款贰仟元整的行政处罚。先就本案涉及的有关问题作如下分析:

        该案为医疗机构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未将医疗废物分类放置于专用包装容器的案件,是基层医疗机构较为常见的违法行为;该案虽不复杂,但是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能做到环环相扣,入丝入理,对于基层的卫生监督人员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

        本案特点: 是违反《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一款“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医院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分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的容器内”的违法行为,在基层医疗机构中,此现象比较常见,主要原因是管理制度不健全,疏于管理、法律意识淡薄造成的。本案中现场见到该卫生所院内,放有输液架一个,输液架上放有一个使用后一次性输液器带针头,存在在给患者静脉输液后该卫生所未能及时收集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处理,治疗室内桌子上放有托盘一个,托盘上放有使用后一次性医用棉签若干,该卫生所临时存放的医疗废物未能及时收集医疗废物并盛装专用的医疗废物桶内进行分类处理。

        【思考建议】

        1、通过对本案的分析,笔者认为法律适用固然很重要,法律适用准确无误可以避免执法人员乱作为,但提高执法人员发现问题的能力更重要,可以避免不作为。因此,不管针对医疗机构还是执法人员,加强法律法规的培训,以案说法开展教育是非常重要的。强化依法守法的意识,强调行政处罚与法律服务并重,提高认识,减少误区,可以避免很多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本案确实为卫生监督部门在实施对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治措施监督检查工作奠定基础,也巩固了卫生监督职责落实,值得在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中提倡。在“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背景下,要求各级卫生监督行政部门严格执法,落实执法责任。

        3、本案提示我们在执法活动过程中,面对常见的违法行为,传染病防治监督工作更需要加强。在具体执法实践中,不仅要以相关法律法规为执法依据,同时也要将相关标准和规范作为判定传染病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的依据,强化监督、监测工作,及时发现问题,予以纠正。认真履行好传染病防治监督职能,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基层卫生所医疗废物管理不仅是医疗机构内部的事情,更是全社会的事情,提高公众意识是最重要的,应加强后勤及非临床人员、保洁人员患者及陪护人员的培训,人人参与医疗废物管理,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才能有效地控制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贮存和处置流程,真正实现医疗废物管理规范化、法制化。

        医疗废物处置的每一个程序都环环相扣,任何一点出差错,都可能导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颁布,把全社会对于生命安全的维护,从被动地自身防护、消毒隔离转向了主动控制威胁全社会生命安全的危险因素。

        在对医疗废物日常卫生监督工作中,未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和医疗废物混入生活垃圾是我们经常发现的问题,如果只是以意见书的形式责令改正,可能难以见成效;且此类案件,案情不复杂,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取证较容易,法规也规定明确,可操作性较强,故在实际工作中,可以本着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合理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