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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杞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方案

        2019-07-24 来源: 人事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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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全省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方便群众就医,2019年杞县计划招聘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24名到乡镇卫生院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岗位、人数

        杞县乡镇卫生院招聘医学院校毕业生24名,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杞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需具有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

        3、应届和往届全日制医学院校毕业生专科学历,年龄在  28周岁以下( 1990年7月30日后出生)。报考时应(往)届毕业生均不受地域(含籍贯地和学习地)限制;

        4、符合附件一中规定的招聘岗位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违规正在接受调查的;

        4、在各级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5、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9年7月22日至7月26日(工作日期间)

        (上午:8:30-11:30 ,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杞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人事股(原卫生局人事股)。

        (三)报名办法:

        1、报考者需提供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同版正面免冠一寸彩照4张。在职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2、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随时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3、报考者应填写《2019年杞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

        4、每个报考者限报一个岗位。

        5、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者应在规定时间(另行通知)持身份证到报名点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对于报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紧缺岗位,可直接考核招聘。

        (一)笔试

        1、笔试内容为相关基础知识,考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2、笔试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报考者须凭笔试准考证、有效身份证入场考试。

        3、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健康部门公布。

        (二)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报考专业和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的人员并公示,如遇末位名次并列的可同时参加面试。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达不到1:3的,组织现有人员参加面试。

        面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

        (三)考试总成绩计算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成绩计算按四舍五入的办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五、体检与考核、公示

        根据总成绩,按拟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的人员。体检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2010]1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和自动放弃造成的岗位空缺,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卫生健康部门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六、聘用

        由用人单位与特招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签订情况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特招毕业生在基层工作时间不少于6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开服务岗位,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退回补偿经费,违约情况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承担其他违约责任。

        七、待遇保障

        相关政策详见河南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基层卫生人才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卫发[2015]2号中的附件1和附件2)和《关于实施基层卫生人才工程的补充意见》(豫卫发[2016]1号)。

        八、纪律与监督

        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由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实施。对单位和个人违反招聘纪律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监督举报电话:0371-22278201

        本方案由杞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领导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371-28991737 

        附件1:2019年杞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招聘计划表.xls

              附件2:2019年杞县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xls




        杞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