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解读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了《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并于2017年12月1日起实施,现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答:一是将《中医药法》第十四条规定“举办中医诊所的,将诊所的名称、地址、诊疗范围、人员配备情况等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中医药主管部门备案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具体化、可操作性化;二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在行政管理改革方面推进“放管服”的要求。
二、制定《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有啥好处?
答:一是简化了行政许可形式,变许可制为备案制,更便于中医药人员为人民群众提供中医药服务;二是也方便了人民群众享受中医药服务。
三、举办备案中医诊所应当具备什么条件?
答:一是人员方面:要至少要有具有1名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3年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或者有取得《中医(专长)医师资格证书》的执业医师,开展中药调剂业务的还得有至少有1名具备资质的中药技术人员。二是标准方面:要达到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2017年印发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的要求。三是名称方面:应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四是消防安全方面:举办中医诊所应保证消防安全,符合相应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五是中医诊所的负责人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备案中医诊所的程序是什么?
答:符合举办中医诊所条件的,将备案所需提交的材料报拟举办诊所所在地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收到材料后,对材料齐全且符合备案要求的予以备案,并当场发放《中医诊所备案证》;材料不全或不符合备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五日内一次告知备案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备案人在拿到《中医诊所备案证》之后即可开展执业活动。
五、办理备案诊所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需要提交的材料有:1.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2.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3.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4.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5.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6.消防应急预案。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举办中医诊所的,还应当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质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人身份证明。
六、备案管理的中医诊所不能提供哪些服务?
答:一是规定中医诊所不得提供西医西药服务;二是除普通针灸外,不能提供侵入性的中医诊疗服务,如:中医微创类技术、中药注射剂、穴位注射等;三是不能开展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的技术。
七、备案制管理的中医诊所基本标准方面有哪些变化?
答:备案制中医诊所的基本标准中少了许多“硬杠杠”,新标准不再对中药饮片的数量、诊室的面积等设定具体数字门槛,但增加了感染控制的内容。
八、如何加强中医诊所的事中事后监管?
答:一是规定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自中医诊所备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备案的中医诊所进行现场核查;二是规定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应定期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履行对中医诊所的监督管理职责;三是规定了县级中医药主管部门对中医诊所实行不良执业行为记录制度,以促进中医诊所规范行医,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四是对违法违规的备案中医诊所有明确的处罚措施。
九、如何与原来的中医诊所管理相衔接?
答:一是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批准设置的中医诊所,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自主选择举办诊所的管理方式,仅提供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中医药服务的,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效期到期之前,可以继续走审批制管理的模式,也可以走备案制管理的模式;二是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服务范围或者存在不可控的医疗安全隐患和风险的中医诊所,仍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要求实行审批管理,实行审批管理的中医诊所更名为中医(综合)诊所,设置应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印发的《中医(综合)诊所基本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