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许县中医院二甲复审结果公示
2018-08-06 来源: 中医药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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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8月2日至8月3日,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医院等级评审暂行办法》、《河南省中医管理局关于下放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权限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委组织评审专家组依据《中医医院评审标准(2013年版)》和《二级中医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3年版)》,对通许县中医院开展了二级甲等中医院复审工作。根据评审专家组评审结论,拟确定通许县中医院为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按照规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为2018年8月6日-8月12日。
如有不同意见,请于2018年8月12日前,以信函形式向开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举报,举报信邮寄地址:开封市金明大道南段,邮编:475000,开封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医药管理科,联系电话:0371-23861506。